2022 年 7 月

預售屋市場過熱之法規限縮

  • 111-04-07 :地政司

行政院會今(7)日通過內政部擬具「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內政部表示,為引導不動產市場正常發展,防止私法人投資炒作,防杜虛報價格,阻斷契約轉售牟利等行為,這次修法除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簽約後原則不得換約轉售及私法人購屋許可制外,並明確定義不動產炒作行為與罰則,同時建立違規檢舉獎金制度,提升稽查效能等,強力遏止不動產炒作,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

內政部強調,住宅是民眾安居所需,不應成為投機與炒作商品,也應避免無合理使用需求者的不公平競爭。近來,投資客揪團炒房、利用換約哄抬牟利、散播不實資訊影響價格等炒作亂象,而換約轉售則是投機獲利最主要管道,此外,私法人在無居住需求下,以住宅做為資產配置與投資標的,均嚴重影響不動產市場交易與真正購屋民眾權益,所以特別進行修法。本次修法五大重點如下:

一、限制換約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均可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

二、重罰炒作行為:明確規範若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或是以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的操縱行為進行炒作,都可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100萬至5,000萬元,經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並可連續處罰。

三、建立檢舉獎金制度:民眾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可檢具證據向縣市政府檢舉,如經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

四、管制私法人購屋:增訂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許可制規定,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五、解約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至15萬元。

內政部說明,依憲法第23條及司法院釋字第576號、第709號解釋,人民的財產權與契約自由應受保障,但國家為了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在不違反比例原則下,仍可立法合理限制。本次修法限制換約轉售或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等規定,都是基於防杜炒作、維護市場秩序等公共利益而進行適度管制,具有正當性及必要性,且符合憲法規定。

內政部補充,本法案在行政院審查期間經參酌各方意見有作微調,包括將不動產炒作行為的行政罰罰鍰上限,由500萬元提高至5,000萬元,不另修訂刑罰處罰規定。此外,授權內政部可以公告不受換約轉售限制的例外情形,例如買受人在簽約後因受強制執行、重病長期療養、非自願失業或重大變故以致無力繳款,經報請縣市政府核准後可不受限制。

內政部指出,本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將積極協調優先排會審查,並同

預售屋市場過熱之法規限縮 閱讀全文 »

預售屋交易保護消費公平性

新春看屋 內政部提醒買預售屋要注意這9點
  • 110-02-14地政司

許多民眾會在春節期間看屋,內政部特別提醒,民眾購屋務必冷靜考慮,尤其預售屋交易期間長,預售屋買賣契約攸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履行,在簽約前應詳閱契約內容,並特別注意「是否已領有建造執照」等9大事項,以減少不必要的消費糾紛。

內政部表示,為加強保障購買預售屋消費者的權益,已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今(110)年元旦起實施,民眾在簽約前應詳閱契約內容,並注意下列事項:

1.確認建案已請領建造執照。

2.無須先行支付定金才可審閱契約書。

3.停車位應載明長、寬、高及含車道及其他必要空間的合計面積。

4.土地及建物登記總面積如發生誤差,不足部分,建商均應全部找補。

5.自來水、電力管線、瓦斯內管線之相關費用應由建商負擔。

6.交屋保留款是包括房屋及土地總價的5%。

7.建商如延遲交屋,應按萬分之五日息,負擔遲延利息。

8.建商在交屋前應完成瑕疵修繕義務。

9.房子的保固期限,是從交屋日起算,結構部分保固15年;固定建材及設備部分保固1年。

內政部表示,新版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也明定區分所有建物土地及共有部分應有權利範圍的計算方式,應以專有部分面積(主建物面積加附屬建物陽台面積)比例計算,以落實民法規定;並特別納入不動產開發業者使用的預售屋建材禁用爐碴(石)並應符合檢測規範,以免影響民眾居住品質及安全。

內政部指出,建商與消費者簽訂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應符合新制契約規定,建商違反者,可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最高處30萬元罰鍰。

選購預售屋 慎評估莫衝動

內政部提醒,預售屋交易期間長,而且沒有實體可測度,購屋務必冷靜考慮,不要受建案現場之銷售氛圍影響。交易過程中,除留意不動產業者提供的契約是否符合內政部公告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外,也可要求其提出建造執照,及其圖說影本等相關文件。

民眾若發現不動產業者有違規銷售或廣告不實等情形,可向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檢舉,透過政府與民間協力合作,共同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如有需要內政部版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可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網址:[連結]」查詢使用。

預售屋交易保護消費公平性 閱讀全文 »

建物承租人有機會參與綠色消費

經部推綠色租賃方案 房東團購綠電轉供承租企業
  • 2022/07/04 13:30:33

中央社

為因應中小企業綠電需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推出「綠色租賃方案」,透過轉供電力模式,協助商辦大樓或同類型集合式場域的承租企業取得綠電與再生能源憑證(T-REC),首波已獲國泰、新光人壽響應。

面對全球2050淨零排放目標,企業也有綠電或綠電憑證需求,標檢局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自106年5月發出首張綠電與再生能源憑證(T-REC)以來,累計至今年2月已核發逾百萬張憑證,成里程碑。

標檢局接著在109年第4季推出「再生能源憑證單一電號多用戶交易輔導示範計畫」,讓商辦大樓中非電號持有人的承租企業得以取得綠電,包括台灣萊雅、元大銀行、元大證券等企業藉此順利完成綠電轉供。

標檢局今天表示,綠色租賃方案是延續「再生能源憑證單一電號多用戶交易輔導示範計畫」精神,協助商辦大樓或同類型集合式場域的承租企業,透過轉供電力模式取得憑證。

標檢局表示,藉由綠色租賃方案能符合企業永續、RE100、CDP等國際組織或相關供應鏈等需求,首波將由國泰人壽與新光人壽參與響應此案,預計最快可於第3季開始陸續轉供綠電。

標檢局強調,綠色租賃方案可協助更多商辦大樓、集合式建物或倉儲物流等多元型態的用電戶,尤其是中小企業,以更為簡便的方式取得電力及再生能源憑證,以展現企業ESG績效,並提升企業永續評比排名。

標檢局說明,首波參與綠色租賃方案的商辦大樓,包含國泰人壽之國泰人壽總公司大樓、國泰金融中心、國泰敦南商業大樓、國泰敦南信義大樓,及新光人壽之新光摩天大樓等,將與發、售電業合作轉供綠電,協助承租戶取得綠電。

標檢局表示,綠色租賃方案鼓勵更多商辦大樓參與,擴大以房東為綠電採購主體,推動整棟大樓團購綠電,讓房東可彈性分配並最大化大樓內承租戶所需綠電,協助承租戶取得綠電,降低溫室氣體排放並達成企業永續發展目標。

建物承租人有機會參與綠色消費 閱讀全文 »